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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知识问答行政复议知识问答
  • 2017-09-22 19:41
  •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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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行政复议?

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休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叫行政复议。

2、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有权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对哪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事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4、申请人可否对红头文件提出审查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5、应当向什么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对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但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须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6、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当面向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当场记录有关情况。

如果申请人不清楚应当向哪个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便民的原则,申请人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接受申请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得推诿,并应当按复议法的规定及时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处理。

7、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交什么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提交与行政复议请求相应的事实根据;

(3)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

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4)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8、申请行政复议有无时间限制?

有限制。如果您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9、已经向行政机关申请了行政复议,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吗?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通过解决行政争议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制度。一般情况下,由申请人自己选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中的一种方式。您应当注意以下情况:

(一)如果您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果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就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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