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明细分配计划的通知
|
打印 |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华侨管理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东江航道事务中心汕尾航标与测绘所:
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明细分配计划的通知》(粤交规〔2022〕9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规定,落实好项目建设条件及配套资金,切实加强项目资金和工程质量管理,务必在年底前使用完毕;加大实施推进力度,确保按期、优质完成各项工程建设;同时结合汕财综〔2022〕8号等相关文件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请款手续,并按时报送财务、统计报表。
同时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省对地方普通公路养护等补助(增量)资金分配情况报市局备案。
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明细分配计划的通知.zip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0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