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下达2021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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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务中心,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市公路事务中心:
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下达2021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粤交规〔2021〕270号)转发下达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预算,落实好项目建设条件及配套资金,切实加强项目资金和工程质量管理;加大实施推进力度,确保按期、优质完成各项工程建设;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请款手续,并按时报送财务、统计报表。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附件表格12的格式,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中央资金预算执行书面承诺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局;每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附件13表格到市局汇总。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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