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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简报 第13期 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治超执法——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扫黑除恶治乱工作
  • 2018-12-17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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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深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10月起,市交通运输局、公安部门在加强日常道路交通运输管控的同时,集中优势执法力量,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对黑恶乱现象形成了有效震慑作用。据统计,10月至11月,市交通运输局、公安部门联合查处货车超限超载案件38起。

一、加强属地监管,扎实推进联合协作机制

为全面强化汕尾公路货车治超执法力度,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与驻点市区、海丰、陆丰公安交警、特警部门建立联合治超机制,并通过制定《汕尾市城区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治超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推进联合治超执法模式落实到位,深化“一盘棋”协作机制。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治超执法行动

结合货运行驶及交通管理特点,以市区、海丰、陆丰交通稽查站执勤点为主要依托,市交通运输局与公安部门采取定点执勤和机动巡查的方式,重点管控国道324线原海丰收费站路段、陆丰博美路段、华侨管区路口以及深汕高速内湖出入口、市区埔边高速出入口等重要路段和路口,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运输以及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货车超限超载运输乱象。

三、落实“一超四罚”,着力提升治超工作实效

    一方面市交通运输局与公安部门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运输违法信息登记抄报制度和处理信息反馈制度,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依法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以及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另一方面结合执法行动开展面对面宣传,向司乘人员讲解超载超限运输的危害及后果和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提升联合治超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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