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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 2020-08-27 15:33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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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厅印发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法规字〔2020〕89号)和汕尾市普法办印发《关于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一、统一部署,积极制定活动方案

  为做好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根据中央、省厅、市委部署要求,结合我局“七五”普法工作计划,详细制定了《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的实施方案》《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把民法典列为重点普法项目,确保我局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要求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二、落实到位,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一)领导带头学。把民法典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做学法用法表率。2020年8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民法典相关内容,通过领导带头学,带动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学习民法典,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各部门跟进学。对照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认真梳理履行工作职责需要贯彻实施的民法典规定,把民法典作为交通行业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邀请汕尾市民法典普法讲师团讲师到我局开展民法典专题普法讲座,提升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依托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和普法学习平台,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考和年度学法考试,让干部职工了解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掌握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确保学习宣传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

  (三)渲染学习氛围。通过在办公区域显眼位置播放普法视频、在门户网站上传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民法典精神,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在系统内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三、总结经验,全面巩固学习成效

  此次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切实增强了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我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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