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 专题专栏 > 普法专栏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汕尾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3-05-09 15:2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打印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市公路事务中心: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粤交法规字〔2023〕66号)《关于印发2023年汕尾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汕普办〔2023〕3号)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印发汕尾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4日                

  




汕尾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加快建设高质量交通强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部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宣讲会、研讨班等形式持续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做好正面宣传,推动我局党员干部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年内至少举办 1 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等党内法规。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托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和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内法规学考。

  4.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组织开展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办公区域、运输站场、客运码头、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运输场所设置宣传栏、横幅,以及在汽电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用各种生动形象的方式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

  5.突出民法典学习宣传。落实民法典普法责任,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在公共交通场所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上张贴民法典公益广告、播放短视频等,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6.突出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突出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禁毒意识和宪法意识。结合路政宣传月等,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7.围绕中心服务高质量发展开展普法宣传。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突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等广东特色法规宣传。大力宣传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促进交通运输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8.加强常用行政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行业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一步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将交通运输领域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年度普法重点内容。充分运用公众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电子信息屏等平台和汽电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宣传铁路、公路、水路等领域的行业法律法规,推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

  9.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按照省厅、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部署,参加2023年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和年度学法考试。

  10.持续推进行业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引导交通运输各企业、行业协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和自律性规范。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行业依法治理水平。

  11.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文化与行业文化融合发展,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交通运输决策、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打造行业法治宣传文化品牌,繁荣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推广,培育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典型。

  1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普法融入到立法调研、现场执法、新法宣贯、政策宣讲等全过程。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前及公布后的宣传和政策解读。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贯彻实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组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压实普法责任。做好 2023年度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积极申报普法创新创先项目。

  1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对公众网、“两微一端”、杂志报刊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突出政治引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宗旨,常态化开展互动式、沉浸式普法,优化体验感,更好满足群众法治需求。

  14.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

  推动《广东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地实施,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



  附件1: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wps

  附件2:汕尾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doc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交通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