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名单公布 海丰陆丰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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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日报讯 (记者 邓良琼)近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联合命名2021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通知》,公布了2021年度广东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名单,我市海丰县、陆丰市名列其中。
据了解,为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市美丽农村路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出台了《汕尾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加强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日常指导,把中央和省的有关精神落实到位,同时坚持示范引领,积极谋划,成熟一批申报一批,早在2019年就推动陆河县取得省级示范县和国家示范县称号。去年海丰县、陆丰市条件成熟,该局积极推动其创建省级示范县,取得了圆满成功。
2021年,海丰县聚焦建、管、养、运“四个好”,织牢农村道路“畅通”“治理”“保障”“服务”四张网,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2021年底全县乡镇通三级公路比例达25.26%,初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国省干线为骨架、农村公路为脉络,辐射各乡镇、景区和产业园的区域交通网络,建成了布局合理、覆盖面广、通达水平高、附属设施完善的农村公路网,推动“农路+富民增收”深度融合。陆丰市以“综合交通大会战”为抓手,完善体制,全力推进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实施全域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带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建设。该市多方筹集资金,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步伐,实现砂土路清零,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实现毗邻乡镇之间、行政村公路有效连通,推进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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