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简报第13期 我局召开会议 协调解决市区范围内省、县道环境卫生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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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常委、城区委书记李庆新的要求,
一、在各路段未完成管养主体交接前,管养关系不变,按现有各管理单位的管养范围抓好相关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具体是:
(一)市公路局除省道的管养工作外,同时抓好县道X125线(埔边至马宫)的管养工作;
(二)城区交通局负责县道X124线(龙溪至新港)的管养工作;
(三)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负责以下两条线路管养工作:
1.县道X141线K0+000~K2+817路段(湖田路段);
2.县道X142线石脚桶至长沙湾高速出口路段。
二、以上各单位要保持各自管养公路的路面清洁、路肩整齐,并清除路肩杂草。
三、道路周边(路外)的生活垃圾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业主管理单位通报给当地人民政府,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经常性清理。
四、城区交通局在负责县道X124线的管养工作期间,如有经济困难,可由市交通运输局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五、各部门要按“成熟一条移交一条”的原则,加快各路段的交接工作,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共同做好创文创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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