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尾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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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交〔2021〕160号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务中心,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华侨管理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市公路事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压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交通建设实际,我局制定了《汕尾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经市司法局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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