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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自查情况的报告
  • 2019-07-10 11:05
  •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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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现将我局落实推进改革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相关指示批示重要精神,按照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先后制定了《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推进142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村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交基〔201841号)、《关于印发2019年交通任务责任分工清单的通知》(汕交规函〔2019562 号)、《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汕尾市2019年推进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交公函〔2019654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落实推动老区振兴发展和融湾强带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交规函〔2019786号)等文件,从源头和制度上强化执行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

()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根据当前我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的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汕交行函〔2019558号)、《关于重新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汕交行函〔2019598号)、《关于征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梳理情况意见的通知》(汕交行函〔2019618号)等文件,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对行政许可事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及其前置条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纠正并解决变相审批问题。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汕尾市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等文件要求,积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衔接,落实下放审批事项工作,对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严格的承接方案,明确具体的审批流程和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审批运行流程的监督管理。

2019年上半年我局共梳理承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513项,其中行政许可47项、行政处罚386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公共服务5项、其他权力29项。事项实施清单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公示。

(二)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为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我局制定《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操作流程暂行规定》,通过减少审批环节,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等举措,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涉及我局内部的办理事项,精简不必要的环节规程,整合内部资源,提高办件质量;涉及二个或二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把项目审批时限由法律法规规定的1020个工作日,调整压缩为510个工作日,切实做到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三)认真跟踪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根据《汕尾市审计局关于全市“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函(汕审整改函〔20199号)对我局相关工作的整改反馈意见,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于2019425日组织召开局务(扩大)专题会议,责令局机关各部门、执法支队认真进行整改落实。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真正解决我局在“放管服”审计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自我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我局针对审计局调查报告中“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不彻底” 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协调相关科室(单位)已落实整改,并重新梳理、修改、完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两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切实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批工作,加快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和集中审批模式改革。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从524日起已进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一受理审批。

(四)完善服务窗口建设

为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推行“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和集中审批模式,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完善提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功能。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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