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召开汕尾市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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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总结暨全省推广动员大会精神,部署汕尾市开展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9月1日上午,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在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召开汕尾市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会议。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林舜佳、法规科科长余继军、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蔡俊忠和三位副局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辖区三家高速公路公司1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郑顺潮局长关于确保全省全面实现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的工作要求。同时落实《汕尾市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与会人员研究、交流了具体工作措施,明确指定专人到试点地区学习并做好与辖区高速公路公司的沟通协调工作,以便扎实有效推进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会上,林舜佳同志进一步强调开展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是为确保交通运输市场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统一认识,领导重视。执法局和各高速公路公司要统一认识,领导要高度重视,把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积极推进全市工作的开展;二是互相沟通,紧密合作。执法局和高速公路公司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形成合力,积极发挥作用;三是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执法局要指定专人组团到试点地区学习工作经验,尽快熟悉和掌握有关标准、规范和操作流程;四是广泛宣传,争取支持。执法局要指定联络员,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不能流于形式,为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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