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 政务公开 > 业务工作 > 行政执法
汕尾市全面实施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
  • 2017-11-16 08:41
  • 来源:
  • 发布机构:
打印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全面开展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部署,改变传统的“人海战术”治超执法方式,创新治超执法模式,破解治超难题,切实提高执法效能,从10月20日起,汕尾市境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全面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有效遏制了高速公路非法超限运输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汕尾市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计重收费系统和省交通执法信息系统,统一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数据的采集标准,统一和规范治超非现场执法操作流程和文书样式,实现从数据采集、违法发现到属地处罚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流程。同时对超限运输车辆、驾驶员、运输企业和货运源头单位实行“一超四罚”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为切实推进汕尾市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有序开展,8月16日,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汕尾市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实施方案》,明确实施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目标、原则和步骤,并于9月1日邀请辖区三家高速公路公司召开汕尾市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会议,落实《汕尾市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同时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并于10月10日由执法局负责人蔡俊忠同志带队赴试点地区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学习调研,以期尽快熟悉治超非现场执法规范和标准,掌握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执法模块操作流程。

据统计,10月20日至11月15日,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立案21宗,结案21宗。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交通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