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2020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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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0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粤交综运字〔2021〕75号)要求,我市按照交通运输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指标体系》考核项目认真进行自评估,并对评估分值和等级进行了公示,全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分值为82.87分,等级为AAAA,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相关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2日。
一、电子邮箱。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swsjtysj@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汕尾市2020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意见建议”。
二、信件邮寄。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汕尾市城区城苑街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邮编:516600),请在信封上注明“汕尾市2020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意见建议”。
附件:1.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汕尾市2020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报告.docx
附件:2.汕尾市2020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汇总表.docx
附件:3.汕尾市2020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估表.xls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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