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道路运输(城市客运)行业申报2020年度油价(运营)补助车辆及运营数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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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成品油价格补助和运营补助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20〕868号)有关要求,现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审核上报的全市道路运输(城市客运)行业申报2020年度油价(运营)补助车辆及运营数据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如对各企业申报2020年度油价(运营)补助车辆及运营数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科(公交车、出租车)或运输管理科(农村客运)反映,地址:汕尾市城区城苑街交通大楼,联系电话:0660-3306088或3325231,邮编:516600。反映意见请署名或盖章并附联系方法(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署姓名)。超过规定时限和未遵守上述要求反映的,我局不予受理。
附件:1.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汇总表(2020年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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