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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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粤交基〔2021〕333号)要求,经县级申请,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进行初步审查,拟推荐陆丰市、海丰县为2021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1年8月23日至2020年8月27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660-3334820,地址:汕尾市城区城苑街市交通运输局。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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