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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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要求提供2024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函》(汕财综函〔2024〕47号),并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及汕尾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2024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如对我局制定的分配方案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邮寄方式以发出时间为准,送达方式请在工作时间送达。
来信请寄(送)汕尾市城苑街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邮编:516600。联系人:吴志鹏,电话:0660-3324226
附件:2024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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