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注销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公告
|
打印 |
经核查,海丰县蔚蓝运输有限公司、陆河县第二运输公司等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者所属车辆存在不按许可线路行驶或因严重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局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第七十条规定予以撤销、注销相关线路许可。上述被撤销、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7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