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省级“四好农村路”部分)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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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要求提供提前下达2025 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省级“四好农村路”部分)资金分配方案的函》(汕财综函〔2024〕102号)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省级“四好农村路”部分)资金98万元。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及汕尾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省级“四好农村路”部分)资金分配方案》。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如对我局制定的分配方案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邮寄方式以发出时间为准,送达方式请在工作时间送达。
来信请寄(送)汕尾市城苑街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邮编:516600。联系人:余聪聪,电话:0660-3324226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省级“四好农村路”部分)资金分配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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