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以案释法”专题案例(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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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行政检查
检索主题词:以案释法、案例、“双随机、一公开”、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二、案件基本情况
按照汕尾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汕随联〔2021〕2号)要求,我局于7月27日牵头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市税务局联合组成监督抽查工作小组,开展2022年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汕尾市安宏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为检查对象,并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经营活动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发现驾驶员每月安全培训记录中无现场照片,已落实整改。
三、法律分析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一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但是,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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