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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交行函〔2019〕1672号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241线埔边至
长沙湾段路面修复工程施工图
设计的批复
市公路事务中心:
你中心《汕尾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上报审批省道241线埔边至长沙湾段路面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汕路养〔2019〕67号)收悉,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路线走向及建设规模
省道241线埔边至长沙湾段,途径红草镇区,是通往长沙湾、马宫街道以及沿线乡镇往来海丰、汕尾市区的交通要道。该工程起点位于市城区红草镇埔边与汕尾大道交叉处马宫路口,起点桩号为 K91+481,终点位于市城区马宫街道长沙村G15高速公路长沙湾出入口,终点桩号为K100+469,路线全长 8.988 公里。
二、技术标准
(一)原公路技术标准具体如下:三级公路,双车道水泥砼路面,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m。
(二)本次路面修复工程维持原技术标准不变。
三、公路现状及主要建设工程内容
(一)原公路的路面结构全部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经过多年运行服务之后,部分路段路面出现现交叉裂缝、断板、破碎等病害,严重影响了道路的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
(二)本次路面修复主要工程内容为破碎板清除修复、砼路面清缝灌缝、新建排水圆管涵、排水沟等。
四、路面工程
原则同意采用23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10cm厚贫混凝土调平基层的路面结构修复路面,主要工程量如下:路面面层8691㎡、路面基层9307㎡、路面钢筋6824Kg、凿除破损路面8691㎡、凿除破损路面基层9333㎡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清缝灌缝23976m。
五、涵洞工程等
原则同意在 K91+690 处增设圆管涵1道(1-0.5m钢筋砼圆管涵)长12米,在涵洞上游K91+660~K91+690 段右侧设置30米盖板排水沟。
六、设计文件中的错、漏、碰、缺等,应按《专家评审意见》认真加以核实、修改。设计单位应对《专家评审意见》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合理化建议应消化吸收并贯彻落实,建议增加路面修复后的路面标线补划。
七、工程预算
施工图预算能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及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指标定额补充规定的通知》(粤交基〔2019〕544号)进行编制,编制依据充分,经审查,原则同意编制单位的预算文件,核定工程预算造价321万元,其中建安费279万元。
八、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预算资金。
九、其他
(一)请你中心按照本批复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督促实施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确保设计质量,严格造价管理,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设计要报送我局备案。
(二)请你中心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粤交规〔2019〕128号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实施期间应做好各项安全设施,确保通车及施工安全,并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1.汕尾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汕交行许〔2019〕41号)
2.省道241线埔边至长沙湾段路面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意见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