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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1-01-08 14:51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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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推进我市交通运输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理论学习,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局党组书记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准确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的要求,吃透基本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交通运输业务工作的能力,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交通运输领域行稳致远。二是局党组书记坚持率先垂范、带头学法,带领党组中心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重点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学、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长期学的方式,层层压实学法任务,做到学习全覆盖。三是按照《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和《汕尾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核制度(试行)》要求,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交通运输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书记对交通运输领域法治规章制度建设、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推动形成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层次清晰、科学高效的法治工作格局。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健全法治建设制度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工作。一是推进内部法治工作制度建设。根据省厅、市委市政府相关法治工作部署,制定印发了《2020年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法制工作要点》《汕尾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普法工作要点》《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及时更新完善我局内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二是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于2020年制定印发了《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实施办法(试行)》《汕尾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三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有序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根据我市交通运输管理实际需要,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制定相关领域管理文件。2020年制定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汕尾市城市燃油公交车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乘车优惠补贴方案》《汕尾市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共计3个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坚持学法普法两手抓,确保法治宣传工作见实效。一是积极推动干部学法。压实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学法工作任务,2020年重点开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干部职工学法培训、学法考试、集中观看法治宣传视频等活动,确保全体领导干部个人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到100%。二是深入开展公众普法。今年我局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以避免人群聚集接触为原则,采取张贴宣传海报、电子大屏滚动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在我市交通运输站场先后开展“新冠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扫黑除恶、“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等法治建设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局网站普法专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民法典》等多部法律法规以图片、视频等方式进行生动普法,推进法律知识在行业群众中广泛宣传普及。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明确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一是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以执法证管理工作为抓手,大力推进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全力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部署,及时更新完善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系统、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信用汕尾”系统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公开工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信息的公示和动态管理,形成行政执法检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线上监管流程。三是大力开展交通综合执法工作。今年我局先后就货运超限超载、“蓝牌车”非法营运、驾培行业违规经营、高速公路违规架设广告牌、破坏路域环境等违法违规现象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打击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破坏路域环境、扰乱运输市场行为等方面上取得了一定成效,营造了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进一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对县级交通运输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实地抽验检查,指出并通报存在问题15个,要求县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针对存在问题形成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执法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是承接省委托下放事项工作。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将一批省级路政管理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公告》(粤交路〔2020〕78号)、《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承接省交通运输厅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下放行政许可事项8项。二是落实权责清单事项压减工作。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压减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20〕160号)文件要求,按照压减幅度不低于30%的目标要求,我局需压减市级行政权力事项161项及以上。相关压减事项经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无异议形成汇总清单,清单经局务会议审定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经审核,暂拟通过重心下移的方式对我局承接的172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压减,其中行政处罚170项、行政强制2项。三是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减证便民”决策部署和《汕尾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制定印发《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方案》,成立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专班,对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并报市创无办审核论证。经审核论证后,已于2020年底完成证明材料替代取消事项共计230项,完成率100%。四是配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将“港口深水岸线使用初审”和“港口非深水岸线使用审批”2个事项作为行政审批辅线纳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与阶段内其他事项并联或并行办理,不单独计算用时,把事项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调整压缩为3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或8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并推行容缺受理。

  (五)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严格落实《汕尾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投诉举报制度》,严格执行举报件逢件必查、逢件必复的规定,认真抓好信访举报件核实工作,积极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问题。二是修订印发了《汕尾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清单》,在做好日常信访事项处置工作的同时,抓好老旧重复信访事项攻坚,有效解决历史积案。今年来,共计处置化解信访事项9宗,办结信访重复案件1宗。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把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作为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抓手和工作载体,充分利用行政复议案件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点,加强法律分析和研判,以实际案例、典型案例更好地规范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践。2020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宗,作出交通行政复议答复8份。

  三、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在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落实执法数据公示工作中,存在重复录入问题。随着信用汕尾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等系统的推广应用,省、市相关牵头部门未能协调共享相关执法数据,存在同一行政执法案件需要重复录入多个公示系统的问题;二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贯彻不够深入,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执法人员存在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的问题,执法文书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等方面工作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今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局在交通运输法律法规领域的宣传手段相比往年受到了较大限制,主要通过网络和电子媒体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与干部职工、人民群众面对面的传统普法手段受到客观制约。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统筹谋划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新规划,以建设法治政府、法治交通为目标,不断完善法治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努力实现文明执法、有效监督、优质服务,推动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严防严控,坚持推进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决策部署,重点加强对客运、货运场站和港口码头以及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应对、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确保交通运输秩序在法治轨道上平稳推进。

  (二)规范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

  针对执法人员案卷文书制作水平问题有的放矢,加强执法文书制作培训,确保执法案卷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监督评查工作,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在日后执法工作中更加注重执法的程序性和合法性。

  (三)加强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当场指出立即改正,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置,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科学民主法治决策机制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工作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管理,确保制发工作规范有序,紧跟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清查工作步伐,同步开展交通运输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清查工作,不断提升文件审查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水平。

  (五)继续加大“放管服”力度,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完善告知承诺制,促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领域“无证明城市”建设。

  (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治理念

  积极完成省厅、市委普法办交办的各项年度专项普法工作任务,继续做好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利用法律知识宣传与案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向干部职工、社会大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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