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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 2017-10-19 15:3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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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经信产业函〔201717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文件要求,鼓励本地符合条件的新材料生产企业参加投保,并认真做好申请文件的核实工作,汇总本地所有企业资料后,报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科)。2017831日至 1130日投保的企业,各地应于2017 1212日前提交资料,同时发送申请表电子版至jxgyfzk@163.com


20171019


    附件:粤经信产业函[2017]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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