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电机能效补贴申请项目情况的公示
经项目单位申请并委托市工业技术推广站对其进行了核实,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工〔2013〕389号)要求,现将我市申请电机能效补贴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丰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电机改造。
申请电机改造功率:423.2千瓦。
经核实电机改造功率:423.2千瓦。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5日,如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市经信局 陈启福 3379986;市财政局 张信国,3322843。
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尾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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