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树立经信局新形象,制定局机关首问责任制制度。
首问责任制是指基层单位人员和社会群众到机关咨询办事,机关里每一个被询问者即首问责任人,须明确说明、指引、答复承办部门、办事程序的责任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严格按制度办事,建立首问登记制度、接待制度、文明办公用语制度等七项制度。
一、首问登记制度
各科室要设立首问登记本,用于记录来电或来访询问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办法、询问事由和被问责任人姓名及办理或衔接情况等。
二、首问接待制度
建立群众来访接待制度,规范接待程序和要求。首问人必须主动热情接待来访者,耐心听取情况反映,认真解释有关政策和规定,对来访人员切实做到“让座、倒茶、办事、送行”。
三、文明办公用语制度
制定规范性文明办公用语,接听电话时首先要使用“你好”等礼貌语言,以平和的语气、简洁的语言与来访者交谈,态度要真诚,解释要清楚,回答要准确,做到百问不厌、百答不烦。
四、首问承诺制度
建立承诺制度,以公示栏的形式将本局的机构设置、职能、权限、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和相关要求悬挂在明显位置,便于外来办事人员了解情况,掌握办事要领。群众到本局办事时,如属自己职责范围,应按照有关规定马上承办,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推脱,严禁故意刁难,甚至索要钱物;对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的,要将来访人员引领到责任部门或有关科室,交待相关责任人,如责任人外出,要主动帮助联系,找到责任人,或承诺向责任人转告,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对需按一定程序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相关事宜,指导和帮助基层人员和社会群众按要求做好准备,并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把事情办结。
五、考核制度
制定执行首问责任制考核制度,将首问责任制的全过程进行细化考核。考核工作由局人事、监察部门负责,每半年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评议,重点评议机关工作人员对接访态度、办事效率和办事效果,并将评议工作与机关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
六、保障监督制度
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受基层和群众对机关工作人员执行首问责任制的监督。局成立首问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通报机关执行首问责任制的情况,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七、首问责任追究制度
制订严格、具体、操作性强的首问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规定,第一次被投诉,查实的,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投诉,查实的,给予当事人在全机关通报批评;第三次投诉,查实的,调离本岗位,其所在科室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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