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市经信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打造活力汕尾、人文汕尾、和谐汕尾、清新汕尾为目标,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经贸队伍,更好地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向企业公开。
2、真实准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当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3、利于监督。政务公开要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及时便民。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使行政机关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顺畅。
5、注重实效。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对外公开内容
1、公开本局行政职能、机构设置、行政执法范围及职责权限;
2、公开本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及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3、公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种类;
4、公开办事对象应该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应办理的手续;
5、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社会服务承诺事项及服务标准、办事结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落实情况;
6、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实行亮证服务、亮证管理、亮证执法;
7、公开办事纪律、责任追究内容及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
(二)对内公开内容
1、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
2、公开干部任免、考核奖惩情况;
3、公开本机关干部选拔任免、考核奖惩、晋职晋级、职称评定、先进评选、荣誉称号等条件、程序和结果
4、公开机关内部财务收支、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5、公开局领导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等情况;
6、公开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对外公开内容中的重大事项,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上墙、上报、上网”等形式公开。日常公开事项主要通过办事窗口公开,对内公开的内容通过政务公开栏、板报、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公开。
(二)印发可供随时取阅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便民服务卡等,公开一切应公开的事项。
(三)设立咨询电话,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四)执法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明示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监督。
(五)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做到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做到逐段公开,突发性的重大事项根据需要随时公开。
(六)公开领导邮箱,开通与群众、社会的对话渠道,加强与群众的对话和交流。
(七)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推行政务公开方面的意见。
五、推行政务公开的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汕尾市经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由综合科负责,其他科室、直属单位认真协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落实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责任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定期自查自评并接受上级的考评验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报告和评议制度,定期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各界及机关内部通报政务公开情况,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三是建立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660-3372528),局长信箱(swjmj2008@163.com),完善投诉处理办法,加强对政务公开全过程的监督,对投诉的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三)注重实际,讲求实效
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把便民利民、讲求实效放在工作首位。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作出响应。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改善投资软环境结合起来,与反腐倡廉和从源头治理腐败结合起来,力求取得实效。
主办: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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