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市经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结合本市经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档案是指市经信局执法机构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并已办结归档的案卷。
第三条 局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第四条 案卷评查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客观评价各科(室)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五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主要从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执法主体、内容、程序)是否合法和卷内文书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备、规范两方面进行评查。
第六条 对行政许可案卷执法行为方面评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否合法;
(二)是否具有实施该项行政许可的权限;
(三)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四)行政许可内部审批程序是否完备;
(五)行政许可的受理、听证、决定文书是否齐全;
(六)行政许可收费是否符合规定;
(七)行政许可受理期限是否合法;
(八)行政许可程序是否规范。
第七条 行政处罚案卷执法行为方面评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否合法;
(二)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合法,证据与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性;
(三)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四)程序是否合法、文书是否完整齐全;
(五)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否完整、符合说理式文书要求;
(七)是否按规定实行罚缴分离;
(八)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情况的资料或记载是否完整。
第八条 行政复议案卷执法行为方面评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复议机关主体是否合法;
(二)行政复议文书、材料是否齐全;
(三)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是否进行合议;
(四)行政复议审理是否符合法定期限;
(五)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适当。
第九条 对案卷的文书、规范评查包括下列内容:
(一)文书格式是否统一规范;
(二)文书材料是否完整、做到要件无一遗漏;
(三)案卷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做到一案一卷;
(四)是否有卷内目录;材料排列是否有序,是否编有页码;
(五)纸张是否无破损、装订是否整齐;
(六)书写文书是否使用符合规定的墨水填写。
第十条 参加评查的案卷,由局综合科指定产生或随机抽取产生。
第十一条 局综合科对被评查案卷中的存在问题要进行反馈,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应及时归纳总结,予以通报。
第十二条 案卷评查的结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和年度有关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 参加评查的案卷为已装订成档的纸质案卷。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主办: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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