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局圆满完成2024年度无线电管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汕尾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2024 年无线电管理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无监函〔2024〕19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于8月底与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该工作方案要求,市工信局负责对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备案情况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等进行检查。我局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按30%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于9月22日—24日,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抽取的25家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店铺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没有发现应备案未备案、销售未经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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