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0〕237号)要求,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2020年省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经下发申报通知、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初审推荐、第三方评审、局党组审议等工作流程,确定获得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企业名单及获得资金额度,现将项目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7月2日至7月8日。如对上述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无明确事项或内容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计划表.xlsx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日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陈启福,联系电话:3396022)
主办: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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