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工作,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清洁生产改造投入,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促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18〕41号)和2019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四十九期)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2019年度通过工信部门清洁生产评估验收的企业开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对通过标准审核程序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被认定为2019年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补助。
(二)属于市重点用能单位的,其上年度节能考核结果不得为未完成等级。
(三)市工信局根据上年度专项资金预算规模和项目申报数量情况,在不超过资助对象可享受的最高资助标准内,适当下调资助比例和金额。
二、申报条件
申报清洁生产奖励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企业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2019年度通过工信部门清洁生产评估验收的企业,即申报企业须在2020年市工信部门公布的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当中。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强制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在补助范围。
(二)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取得显著的环境、经济效益。
(三)近两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企业。
(四)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清洁生产专项补助资金。
三、资金申请流程
(一)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由企业向辖区内工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直企业直接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
(二)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将初审合格的项目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审查内容包括:一是申报主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二是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填报要求,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签字盖章手续是否完备;三是申请材料是否真实。
(三)征求意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审查结果拟订资助计划,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四)名单公示。拟资助计划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调查核实。对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资助要求的,不予纳入资助范围。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的,列入资金使用计划。
(五)下达资金使用计划。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定资金使用计划,按照相关程序报市政府审定,经批准后商市财政局按程序下达资金。
(六)资金拨付。下达资金拨付通知,办理拨付手续,按规定将款项拨付到企业帐户。
四、申请材料
(一)汕尾市清洁生产审核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未更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版本的,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果企业发生过事项变更的,还需提供《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三)清洁审核验收资料,包含清洁生产审核绩效表(最终稿)、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验收意见表等资料;
(四)项目责任承诺书(附件3);
(五)与服务公司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对应的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企业自行开展审核的不用提供此项材料)。
(六)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五、责任与义务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报送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二)受资助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需要受资助单位提供有关数据或信息的,受资助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数据信息。
五、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U盘或光盘电子版材料1份)(请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金属装订),装订成册的资料务必在封面和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在截止时间前报送市工信局节能装备科。(地址:汕尾市城区五十大道中工信大厦三楼,联系人:李杰伟,电话:3379986,邮箱:SWJXLJW@163.COM)
附件:1.汕尾市清洁生产审核补助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参考大纲
3.专项资金清洁生产奖励项目责任承诺书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
附件1:
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绿色制造
专题(清洁生产补助项目)申请表
申请清洁生产奖励类别(单选):
简易清洁生产审核流程
市级清洁生产企业(标准流程)
省级清洁生产企业(标准流程)
申报企业:(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〇二〇 年X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附件2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参考大纲
一、单位基本情况
简要阐述项目实施的背景、解决企业发展或具体业务哪些问题;包括建设背景、必要性、建设内容、投资情况,拟采用的技术工艺、生产设备等。企业管理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建设及人员构成,企业主营业务,在行业中的优势及对行业的影响力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和实施过程,包括项目前期研究、方案编制、实施阶段情况以及资金落实、人员保障等情况,进而说明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项目效果分析
包括技术先进性评价、解决的主要问题,项目的引领效应预估,项目实施所能带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四、项目建设计划安排
包括项目开工建设进度情况,项目计划完工时间等。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3: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
专项资金清洁生产补助项目责任承诺书
我司承担的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绿色制造专题清洁生产补助项目,现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有关部门作出如下承诺:
一、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杜绝弄虚作假、挪用、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
二、本企业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若申报材料失实或造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同意有关部门记录入相关的企业征信体系中。
三、项目获得专项资助后连续三年,按期(每年)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项目后续和企业经营情况,配合填写相关统计调查表(问卷)。
四、主动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财政局等部门开展项目跟踪、检查、评价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我司若不遵守以上承诺,情节严重的,将无条件退回所获资助的专项资金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盖章):
年 月 日
主办: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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