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
根据《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0年汕尾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工信函〔2020〕310号)的精神,我市定于8月24日至8月26日发放第一批中小微企业服务券,额度为50万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券时间
本批次发券时间为:8月24日至26日,每天9:30-16:30可申请领券,服务券发放将按照企业优先资格及申领先后顺序发放,至当期服务券发完为止。
二、登记注册
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积极发动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登录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完成在线注册、上传资料,经审核通过后获得领券资格,参加领券享受政策支持。
三、领券用券
企业领券用券前须熟悉了解《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0年汕尾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管理系统”的“使用指南”指引,按流程领券用券。服务券年度申领额度不超过2万元,企业领券前需做好用券计划“按需申领”。
企业领取服务券后需在服务券截止申领后30个自然日内选择服务产品下单,并上传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完毕后企业上传发票(全额,即企业自付部分和服务券补贴部分)、对公转账凭证、成果佐证材料,并将服务券支付给服务机构,抵扣服务费。服务券用于支付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购买服务券管理系统中服务产品的费用(不含享受过财政扶持的费用),每个服务合同可使用服务券的金额须不超过合同(发票)金额的50%。
四、其他事项
服务机构、企业须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如在服务过程中有恶意串通、恶意欺骗等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服务券使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申领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径向汕尾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陈岳立,联系电话:3376003。服务券企业QQ群:1057530723。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20日
主办: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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