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制造业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制造业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审核工作,我局拟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符合条件的机构承接2021年制造业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预计全年完成汕尾市1300左右家次重点制造业企业情况综合数据审核的相关实施任务。
1、实施数据审核。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制造业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运行综合函〔2020〕1067号)及《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制造业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汕工信〔2020〕215号)的文件要求,分月度、半年度、年度实施数据审核,临时性任务数据审核以系统通知为准。在各县(市、区)企业数据报送的基础上,按照省工信厅和市工信局的审核标准,逐家企业、逐项数据进行把关审核,加强与企业的交流沟通,确保企业数据报送完整有效。
2、提供咨询、印刷等服务。负责向有相关需求的企业提供相关操作培训,并负责对培训材料的统一印刷,对全市针对企业填报数据的需求,以上门服务或电话沟通等形式,使企业熟悉“广东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系统”的应用操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服务。
3、形成研究报告。对企业报送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分析研究成果(全年完成研究报告4份)。
4、对采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按照省、市有关制造业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文件要求,对各县区数据采集工作按规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数据采集工作公正、合法、合规。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在国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公司参与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服务费用报价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四、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承接该业务的机构于2021年3月2日前向我局(综合与经济运行科)提供资质材料(需含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证明书、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报价表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机构参与询价时须保证符合本公告所有条件,其所登记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所有后果。
联系人:蔡运喜;联系电话:3378908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日
主办: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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