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1〕9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2021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需进行真实性审查、初步符合性审查并择优推荐。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在一个企业中开展多种类别试点示范的项目,并填写相关汇总表(详见附件)。于2021年3月23日(星期二)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以及汇总表报送我局(节能装备科)。
附件:粤工信装备函[2021]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2日
(联系人:詹羽照,电话:3379986,邮箱:1379988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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