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第二批)(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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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2 16: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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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促进和旅游局: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工信局按程序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党组集体审议、报告省工信厅、汕尾市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审批等程序。现将2021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各地市要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落实属地项目管理责任、加强资金项目事后监管,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验收考评和政府审计等负责。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意识,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和区域任务清单,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另文下达。
附件:1.汕尾市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各县(市、区)使用安排额度表
2.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二级项目-分区域)
3.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分区域任务清单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0日
抄送:省工信厅,汕尾市财政局,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陆河泰润人造板有限公司
附件1
汕尾市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
与节能降耗)项目各县(市、区)使用安排额度表
序号 | 项目属地 | 项目名称 (清洁化改造项目) | 项目单位 | 财政资金额度(万元) |
所属地市 | 行政县/区 |
汕尾市合计: 2个项目200 |
1 | 汕尾市 | 红海湾开发区 | 全厂废水综合治理改造项目 |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 100 |
2 | 汕尾市 | 陆河县 | VOCs收集清洁化及建设水膜除尘清洁化改造项目 | 陆河泰润人造板有限公司 | 100 |
备注:1.县/区必须是行政县区,以上格式作为范例,请大家参照填写; 2.每个项目资金计划建议精确到“百元”及以上。 |
附件2-1 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二级项目-区域) |
项目名称 |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 陆河县 |
资金类型 |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
项目等级 | 二级项目 |
市级主管部门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地方主管部门 | 陆河县科工信局 |
预算年度 | 2021年 |
资金需求 | 100万元 |
支出内容 | 清洁化改造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中,节能类项目的年节能能力应不低于1000 吨标准煤;节水类项目的年节水量应不低于30万吨;减排类项目的减排量不低于20%。 |
政策依据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74号)、《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等。 |
总体绩效目标 | 实施清洁化改造项目1个。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
效
指
标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绿色设计产品数量(个) | --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个) | -- |
清洁化改造项目(个) | 1 |
奖励“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标志获得企业(个) |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90%以上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推动本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 | -- |
推动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 提高 |
生态效益 指标 | 固废综合利用项目达到规定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 -- |
清洁化改造项目达到规定的节能、节水或减排量 | 是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获补助企业满意度调查 | 90%以上 |
附件2-2 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二级项目-区域) |
项目名称 |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资金类型 |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
项目等级 | 二级项目 |
市级主管部门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地方主管部门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促进和旅游局 |
预算年度 | 2021年 |
资金需求 | 100万元 |
支出内容 | 清洁化改造项目资金200万元。其中,节能类项目的年节能能力应不低于1000 吨标准煤;节水类项目的年节水量应不低于30万吨;减排类项目的减排量不低于20%。 |
政策依据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74号)、《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等。 |
总体绩效目标 | 实施清洁化改造项目1个。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
效
指
标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绿色设计产品数量(个) | --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个) | -- |
清洁化改造项目(个) | 1 |
奖励“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标志获得企业(个) |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90%以上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推动本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 | -- |
推动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 提高 |
生态效益 指标 | 固废综合利用项目达到规定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 -- |
清洁化改造项目达到规定的节能、节水或减排量 | 是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获补助企业满意度调查 | 90%以上 |
附件3-1 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陆河县任务清单 |
序号 | 资金投入方向 | 工作任务名称 | 任务要求/目标 | 任务性质 | 实施方式 | 实施标准 | 工作量 | 完成时限 | 备注 | 案例类型 |
1 | 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 | 清洁化改造项目 | 推动实施1个清洁生产技改项目 | 约束性任务 | 直接补助 | 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含购地款和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车辆购置)的30%。节能类项目的年节能能力应不低于1000 吨标准煤;节水类项目的年节水量应不低于30万吨;减排类项目的减排量不低于20%。 | 1个清洁化改造项目 | 当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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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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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需求和特点,参考上述内容制定外,也可增加个性化的内容。 2.“实施方式”用以反映任务分派者要求接受任务者实施时使用何种方式方法的要求;“实施标准”为任务分派者对实施任务内容提出的标准化,以作为接受任务者执行的要求。 3.任务内容尽可能量化、可用于操作执行、能用来检验效果。 4.如“投入方向/用途”太多,可以按一个用途一个表格填列。格式可参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总体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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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 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任务清单 |
序号 | 资金投入方向 | 工作任务名称 | 任务要求/目标 | 任务性质 | 实施方式 | 实施标准 | 工作量 | 完成时限 | 备注 | 案例类型 |
1 | 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 | 清洁化改造项目 | 推动实施1个清洁生产技改项目 | 约束性任务 | 直接补助 | 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含购地款和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车辆购置)的30%。节能类项目的年节能能力应不低于1000 吨标准煤;节水类项目的年节水量应不低于30万吨;减排类项目的减排量不低于20%。 | 1个清洁化改造项目 | 当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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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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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需求和特点,参考上述内容制定外,也可增加个性化的内容。 2.“实施方式”用以反映任务分派者要求接受任务者实施时使用何种方式方法的要求;“实施标准”为任务分派者对实施任务内容提出的标准化,以作为接受任务者执行的要求。 3.任务内容尽可能量化、可用于操作执行、能用来检验效果。 4.如“投入方向/用途”太多,可以按一个用途一个表格填列。格式可参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总体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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