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评审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小升规”企业进行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按照省“小升规’资金申报流程安排,经过从“粤财扶助”平台接受市统计部门反馈“小升规”企业名单、企业自愿上平台申报,“粤财扶助”平台辅助审核、局党组研究同意等流程,共核实符合省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企业45家,按省每家“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20万元的标准,制定了《汕尾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安排表》(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3日至8月23日,共7个工作日。
如对项目入库安排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无明确事项或内容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汕尾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安排表.xls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3日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陈启福,联系电话:3396022)
主办: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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