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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5-01-09 10:2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实施“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等五大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坚持制造业当家,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部署,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结合本机关实际,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效提升了工信领域政务公开效率和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

  (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紧紧围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型储能、纺织服装等产业发展,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培育、企业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公开,并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充分利用网站平台,高质量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信息、重点领域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信息等。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数474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4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25条,工信动态121条、图片新闻103条、通知公告56条,政策法规4条,政策解读6条,五公开专题40条,行政执法类信息2条,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8条。

  (二)规范公正做好依申请公开。强化服务理念,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文本,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加强与申请人线下沟通,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4年全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工业园区数,已依法进行答复。

  (三)严格合规做好政府信息管理。落实《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的种类、时限、保密审查程序,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程序和办法等要求,切实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规范性,及时公布重大政策、加强政策解读。严格执行政策与配套解读同步发布的机制,第一时间在局门户网站的“政策解读”栏目进行公开发布,全年分别对《深圳市—汕尾市产业转移合作园(深汕合作拓展区)招商引资若干措施(试行)》《汕尾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等重要政策文件及时开展解读。

  二是增加政务公开多样性加强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纸媒、等方式,聚焦用实用好技术改造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及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简称“技改十条”)、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技术应用推广等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开展品清湖沙龙、企业培训班、“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月”等“送政策 、下基层、进企业”宣讲活动,加强对政策的深入解读和宣传推广。开展以“坚持制造业当家 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访谈主题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  

  三是加是提升信息安全,加强信息发布流程的规范管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确保政务公开的合规性与透明度。在政策制定的各个环节中,加强风险评估与控制,提前制定应对措施,防范潜在风险。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局门户网站监管,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前的“三审三校”流程,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维护正确的舆论导向,保障信息发布的意识形态安全。

  )逐步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认真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印发《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要点》,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局各工作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从制度上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建立完善重大行政事项决策机制。对涉及公众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行政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听取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形式依然比较单一,信息化手段运用还不充分;局公众网站等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仍有优化空间等。为此,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增加政务公开多样性,在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通过更丰富的渠道及形式,提高政务公开针对性、精准性,配合重点会议、活动、政策文件及时推出配套解读材料,开展线上线下媒体融合的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二是优化局政务公开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有效回复民众关切问题,保证重大政策及决议的及时公开公布,做到权威准确、内容全面,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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