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5〕128号),按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实际,继续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16〕15号)文件要求,现公布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www.swjm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中经信大楼4楼,邮编:516600,电话:3365889)。
一、概述
2015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汕尾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制度,增强公开实效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制度,规范信息采编、审核、公开等工作流程,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准确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规范工作环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我局还对行政审批项目的条件、程序、时限、申请材料等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规范,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编制了规范的审批流程图,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二)完善公开平台,丰富公开内容
1、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今年以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一轮技术改造、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两化融合、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产业园区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消费、网络与信息安全等问题,积极公开规划、政策及解读、通知公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信息。局公众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咨询”等栏目,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管理公开和结果公开。
2、进一步建设完善局门户网站。今年以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升级改造。一是完善网站信息发布和栏目维护机制。2015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了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对局门户网站的栏目进行了调整并对栏目信息维护作出要求。二是依照“涉密信息不上网”、“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谁上网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并要求局各科室严格按照统一部署,根据各自的业务职能,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充实网站信息。
3、完善局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及时更新局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指南、在线申报、结果查询等栏目信息,及时删除服务大厅内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4项的审批事项均可上网办理。
4、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督促各科室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严格规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答复流程,提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答复质量,确保能够及时答复、答复内容完整。
5、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改进作风、反腐倡廉和反对四风中的作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积极利用公众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减少纸质文件、简报印发的数量。
6、通过编印信息专刊,传递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经济政策及部署要求,发布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动态,推广各县(市、区)和企业的先进经验。全年刊发《汕尾经信简报》15期,免费发送市直各单位。
(三)积极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1、制订汕尾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夯实信用信息公开基础。今年我局会同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制订了《汕尾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一期)》(征求意见稿),同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拟上报市政府颁布实施。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确定了数据共享过程中的数据规范和接口规范,对于系统平台开发商在开发数据共享平台时应该遵守的数据规则和应该实现的接口作了明确的规定。首期纳入到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的单位有11个,对提供单位必须提供的信息包括信用信息进行编号并对信息类名称和共享类型作了具体的规定,对每一条信息的数据类型和数据格式作了详细的要求。
2、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进信息归集工作的开展。为推动我市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协调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信息中心着力打造汕尾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信息共享和归集提供了便利条件。目前该平台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该平台以信息资源建设、基础平台建设、标准规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系统功能包括目录管理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基础数据应用、共享数据管理、系统运行管理等子系统,建成了目录资源库、交换信息库和自然人基础信息库和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目前,正着手开展市直单位数据与平台对接,已有部份市直单位与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并实现数据交换。
(四)做好部门经费预决算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
1、加强部门经费预决算公开。今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局网站公布了局2014年部门经费决算、2015年部门经费预算及“三公经费”。
2、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我局专门召集专题会议学习贯彻,要求各业务科室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通知,对拟分配资金方案进行了公示等。
二、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通过局网站、《汕尾经信简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公开信息。
1、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数221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60条,办事指南类信息5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146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发布我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政府信息187条。
2、2015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了局2014年部门经费决算、2015年部门经费预算及“三公经费”,同时局网站公布了市区盐务局、市场物业管理总站等下属单位2014年部门经费决算及2015年部门经费预算。
3、2015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刊发《经信简报》15期。
4、通过《汕尾日报》、汕尾电台、汕尾电视台等省内主要媒体共播发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5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5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没有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2016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拓宽渠道,建立良好运行机制,切实推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切实转变观念,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推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完善制度,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与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的全面整合。着手开展二期目录的编制,与信用信息主管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信用信息资源目录进行有效的整合,力争将更多单位和信用信息纳入到二期目录中来;推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我局将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成的基础上,推动该系统与平台的对接,实现信用信息的全面归集。
(四)继续深入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各项工作。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向基层延伸,实现市、县、镇、村网上办事全覆盖。拓展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各项功能,启动手机版客户端、企业专属网页、市民网页、电子证照库的开发建设,使网上办事更加透明化和公开化。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继续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日常答复工作,做到件件有回复。同时,加强对申请答复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提高答复质量。
(六)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积极通过局网站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完善网站公共服务功能,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优化局长信箱、网上咨询、监督投诉等栏目,将局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
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月25日
主办: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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