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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7-03-02 00: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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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及《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函〔2016154号)等相关规定,现制订《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 

  一、概述 

  2016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2016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同志年内听取了2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明确1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为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我局成立了汕尾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詹文杰同志担任组长,各位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郑泽梅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安排二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科室按职能范围做好配合工作,真正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领导保障。同时,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分工,加强局各工作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了共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整体合力。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大力度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依托委公众网站上通知公告、部门预决算专栏,作为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相关信息的专门公开渠道,统筹协调部门经费预决算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在局网站公布了局2015年部门经费决算、2016年部门经费预算及“三公经费”,审核批复了局下属单位2015年部门经费决算及2016年部门经费预算并要求其按要求公开。二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局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网上咨询”、“网络留言”等栏目,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管理公开和结果公开。 

  (三)提升局网站信息公开能力。2016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着力提升局网站的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功能,加强网站信息公开的时效性。2016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经信动态”、“通知公告”、“省市要闻”、“政策法规”等主要栏目共发布我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信息101条,主动公开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份。

  (四)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督促各科室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提高申请答复质量,推行申请受理及答复文书标准化工作,按时出具统一格式的文书,及时进行网上系统登记,并做好数据统计填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数101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经信工作动态类信息63条,制度规范类信息1条,通知公示类信息36条。

  2局网站公布了局2015年部门经费决算、2016年部门经费预算及“三公经费”,审核批复了局下属单位2015年部门经费决算及2016年部门经费预算并要求其按要求公开。

  32016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刊发《经信简报》12期。

  4、通过《汕尾日报》、汕尾电台、汕尾电视台等省内主要媒体共播发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1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6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没有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个别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及功能设计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2017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紧紧围绕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市经济和信息化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机制创新,强化与公众的互动沟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全面深化全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阳光政务建设提供良好环境。 

  (一)开展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突出抓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制订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和主动公开目录,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二)加强政策解读。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出台后通过局网站或新闻媒体等适当途径向社会公开。综合运用各种媒体渠道和宣传方式宣讲解读重大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和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报批、同步审签、同步公开,重点做好“十三五”系列规划的解读工作。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继续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日常答复和系统录入工作,做到件件有回复,宗宗有记录。同时,加强对申请答复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提高答复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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