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对财政股权投资资金监督管理,11月28日上午,我局召开经信口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座谈会,分管园区和工业的彭振强同志主持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各县区经信部门、园区开发公司、股权投资受托管理机构关于财政经营性股权投资资金和项目总体使用管理情况的汇报,12家技改股权投资项目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股权资金使用中碰到的问题等情况作出发言,市财政局对资金使用以及绩效管理提出了建议。
会议认为,实施股权投资是一项重要政策,对推动技术改造投资,加快项目建设,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14年以来,我市五个产业园区共获得省级扩能增效专项资金10.5亿元;支持12个重点企业增资扩产技改项目2.96亿元,直接拉动技改项目投资10.25亿元,将新增销售收入24.44亿元。
会议分析总结了我市经信口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并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规范扩能增效股权投资资金的管理使用。各级经信部门、股权资金受托管理机构、园区开发公司、产业园区管委会这几个单位都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对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和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资金在拨付、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符合省的文件规定。
二是充分发挥股权资金受托管理机构在股权资金管理中的作用。股权资金受托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和各级经信部门签订的股权协议,以及和园区开发公司签订的股权协议,认真履行好股权资金管理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三要用好资金,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各级资金项目管理部门要坚持项目的真实性和资金使用的实效性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项目跟踪管理,指导企业按规定用好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计划的要求实施,务必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专项资金的投资拉动作用。
四是提前做好股权资金项目完工验收工作。已达到验收条件或到达股权投资年限的建设项目,务必按照股权资金项目验收办法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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