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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 2024-02-27 10:4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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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园区管理机构,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的要求,现就组织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一)请主平台开发公司根据《汕尾市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细则》(见附件1)的内容,按要求申报“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方向”和“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方向”的奖励。

  (二)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园区管理机构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汕尾市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细则》(见附件1)有关内容,广泛宣传发动,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开展“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入库申报,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将不予安排资金扶持。

  (三)省级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择优遴选项目予以支持。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提交资料

  符合条件企业对照申报要求编写申报资料,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申报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将纸质版材料扫描成电子版(U盘),一并报至园区管理机构汇总并审查。除了编制书面申报材料外,各申报企业需于2024年4月4日24时前通过“数字工信”平台(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进行线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并确保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

  (二)园区管理机构初审

   1.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方向、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方向

  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根据项目所在地,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报属地园区管理机构进行初步审查,出具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审查意见后,报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

  园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指以发展工业为主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集聚地、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各类由省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开发区)内的企业按照要求编制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出具关于项目(企业)在园区的四至范围、建成投产时间、产业转移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审查意见后,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复核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属地园区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三个方向)进行复核,出具审核意见向我局行文推荐上报(汕尾高新区自行初审后行文推荐报送我局)。

  (四)项目评审入库及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受理申报材料后,按要求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集体研究审议、市政府审定(如有需要)后形成项目入库和优先排序结论,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召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

  (二)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骑缝章),并带原件供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园区管理机构现场核对。

  (三)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材料初审工作,包括: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予推荐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企业;特别做好“查重”工作,企业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省级资金。

  (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按“谁推荐、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资金审核过程中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人员,一律依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4月5日前将企业入库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六份,附电子版<U盘>),审查意见、推荐文、项目汇总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加盖公章,1式2份)报送我局(工业园区科),逾期不予受理。为确保入库项目质量,我局将组织对入库项目进行实地核查。

  (六)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如认为本项目入库通知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可一并向我局反馈。

  附件:

  1.汕尾市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细则

  2.主平台融资奖励方向申报材料清单(申报企业填报)

  3.标准厂房建设方向申报材料清单(申报企业填报)

  4.项目建设投产方向申报材料清单(申报企业填报)

  5.项目汇总表和绩效目标表(工信及汕尾高新区填报)

  6.汕尾市“十四五”时期全省制造业总体空间布局中带★的产业集群方向

  7.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3日    

  (联系人:工业园区科 黄秋祥 3389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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