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先进装备制造业 发展资金项目分配计划的公示
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进行分配,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4月6日至4月13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分配计划.docx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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