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汕尾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策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等法规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全面构建 “3+2”现代产业体系,我局拟订了《汕尾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7月初首次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在对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采纳吸收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现将该稿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于8月11日下班前反馈至我局(数字产业互联网科),无意见也请书面回复,同时将可编辑的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或粤政易。
公示期:2022年8月5日至8月12日
联系方式:0660-3561966
地址:汕尾市城区五十米大道中段工信大厦市工信局
邮箱:swgxsch@163.com
附件:汕尾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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