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8年度全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办发〔2017〕31号)、《关于调整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确定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18号)等有关规定和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填报情况,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了2018年度全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10日
(联系人:李杰伟,电话:0660-3379986,传真:3379986)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联系电话:0660-3365889 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南工信大厦
版权所有: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技术支持:南方报业集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