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
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市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7〕90号)的精神,请你们严格按照项目的申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及推荐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省级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以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绿色化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5个扶持方向按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支持方式分专题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单位选择一个专题自由申报。
二、各县(市、区)经信部门组织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择优遴选。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通过遴选的项目同时需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在线提交申报资料。
三、各县(市、区)经信部门需于2017年11月27日前正式行文将项目审核意见、项目申报材料和项目汇总表上报我局;市直企业需于2017年11月27日将申报材料报我局(工业发展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各县(市、区)经信部门的项目审核意见、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以及市直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刻U盘(或光盘)贴标签后和纸质材料一式5份送我局(工业发展科)。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联系人:张裕平,电话:3361336,邮箱:jxgyfzk@163.com)
主办: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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