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汕尾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省〈关于梳理完善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清单》。现按要求报你办备案。
附件: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
群众信访诉求清单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20日
附件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法定途径
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清单
一、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不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11项)
1、具体投诉请求:不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出的下列行政许可行为。
(1)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
(2)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
(3)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建设初审;
(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5)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
(6)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
(7)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初审;
(8)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批准;
(9)改变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目的许可;
(10)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及招标核准(不含深圳市);
(11)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不含深圳市);
2、法定途径: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本)、《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二)不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22项)
1、具体投诉请求:不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出的下列行政处罚行为。
(1)对不再具备《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企业的行政处罚;
(2)对违反无线电管制命令和无线电管制指令的行政处罚;
(3)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并继续进行生产的行政处罚;
(4)对未取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擅自进行生产的行政处罚;
(5)对超出生产许可的品种、产量进行生产、销售的;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生产作业的;民用爆炸物品的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包装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标准的;超出购买许可的品种、数量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向没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的单位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或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未按照规定向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未经审批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因存在严重安全问题被取消安全生产许可的;因管理不善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或被盗的;未按规定程序和手续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超量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或者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处储存的;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期限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发生重特大事故不宜恢复销售活动的;销售企业转让、买卖、出租、出借销售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6)对转让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7)对不具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行政处罚;
(8)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政处罚;
(9)对获准建立卫星通信网的单位向未办理地球站设置审批手续的用户提供卫星信道的行政处罚;
(10)对工艺美术大师违反规定为他人创作、设计的作品署名的行政处罚;
(11)对伪造或者假冒使用“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珍品证标”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
(12)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或者工艺美术珍品证书的行政处罚;
(13)对涂改、仿制、伪造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或者倒卖、出租、出借及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盗用、出租、出借、转让、私自编制或者违法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呼号;违法使用业余无线电台造成严重后果;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不再具备设置或者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条件而继续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无线电管理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超出核定范围使用频率或者有其他违反频率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4)对重点用能单位不按规定编制节能规划、节能计划,开展能源审计的行政处罚;
(15)对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的;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致使账物不符的;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16)对重点用能单位不按规定或者不如实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17)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18)对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处罚;
(19)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经责令限期整改;不按规定整改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20)对违反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行政处罚;
(21)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行政处罚;
(22)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专项用户违反规定,擅自将专项用油对系统外销售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的;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销售走私成品油的;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超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2、法定途径: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二、揭发控告类投诉请求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
1.具体投诉请求:反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等行为。
2.法定途径:向本级人民政府行政监察机关举报,违反党纪的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三、信息公开类投诉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公开由其在履职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申请信息公开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条规定,应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二)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1款规定、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三)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主办: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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