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委〔2011〕6号
中共汕尾市委 汕尾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2011年4月25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加快汕尾教育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服务汕尾争当全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的大局,为“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结合汕尾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
《纲要》是我省立足省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强省必须强教”精神,推进我省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实现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从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迈进的历史性跨越的纲领性文件,体现要求广东教育为广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足够的智力支撑的重要文件。
贯彻实施好《纲要》,是汕尾争当全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的客观需要。按照省委书记汪洋寄语“汕尾争当广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的新定位,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六个方面走在前面”的新要求,教育应当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缩小与珠三角教育水平差距,采取各种更加行之有效的办法,大力推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贯彻实施好《纲要》,是汕尾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进位跨区”的必然要求。当前,作为“融珠赶海”的“桥头堡”,2010年汕尾人均GDP2400美元,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经济增长方式的深刻变革、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深刻调整,尤其是随着深汕特别合作区上升为省级发展战略,对人才的需求将更加迫切,也必然会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新要求、新挑战。因此,全面贯彻实施《纲要》,优先发展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和汕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足够的人力资源支持,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贯彻实施好《纲要》,也是汕尾教育自身发展的迫切要求。当前,汕尾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初中阶段保留率等主要教育指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生均基本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这些“尾巴”制约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纲要》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我市争当全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的新定位上来,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纲要》的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敢”字当头、“干”字在先的理念,带着感情办教育,下更大的功夫,力求我市教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在科学发展中实现新的突破,在不断突破中实现新的跨越。
二、明确贯彻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任务
1、明确贯彻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
践行科学发展观,优先发展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立足市情,加快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普及化、终身教育全民化、教育服务多元化、教育合作国际化,坚持规模、结构与效益并举并重,努力在粤东西北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探索粤东通向珠三角地区“桥头堡”的教育发展模式,力争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打造环珠三角教育高地,更好地服务汕尾争当全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的大局,为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和汕尾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提供足够的人才支持与智力支撑。
2、明确贯彻实施《纲要》的主要目标
2012年目标: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初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展壮大职业教育。至2012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明显下降,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超过85%,普高与中职(含技工,下同)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8%;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达到4万人次;受到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达到83%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0年。
2015年目标:普及学前至高中阶段教育,建立起规模化、集约化的职业教育基地,建设一支高素质(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市属高校在校生逐年增长,教育各项指标进入全省排名18位或以上,基本完成教育强市创建工作,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至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5%以下;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普高与中职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6%;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达到4.8万人次;受到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达到88%,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1年。
2020年目标:高质量、高水平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建立完善面向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人口整体素质,教育各项指标告别后五位,实现进位跨区,市区教育发展整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其它地区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至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普高与中职在校生比例达到大体相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达到5万人次;受到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达到95%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2年以上。
3、明确我市贯彻实施《纲要》的阶段性教育发展任务
——普及学前至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学前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早教优教,努力改变学前教育薄弱问题。至2012年,全市80%以上乡镇建成1所以上中心幼儿园。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努力消除义务教育辍学现象,统筹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大力发展特殊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普及并巩固高中阶段教育。坚持办学数量与质量并重,鼓励支持办好特色高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2011年,全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至2020年,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强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软硬件并举措施,加快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和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重点推进解决中心区域“大班额”教学现象和农村中小学撤并工作。至2015年,全市班额80%以上达到国家标准。重点推进农村中小学常规装备建设和就学环境改造,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三室一场五有”(按标准配置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和运动场,有符合标准的饮用水、厕所和供教师工作休息的住房,寄宿制学校有符合标准的学生宿舍、食堂)工程,至2012年,全市完全小学和初中力争基本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至2015年,全市完全小学和初中均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地级市和海丰、陆丰、陆河建设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至201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力争达到95%。
——做大做强职业教育。以中职教育为主,兼顾高职教育,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发展壮大职业教育。2011年新扩建6所中职学校,高中阶段教育至少建设60万平方米校舍,启动建设2所民办高职学院。至2012年,筹建1个职教园区,引进1所以上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创建1所国家级技工学校,建设3-4个县级职教中心,1个市级公共实训基地,1个企业实训中心、1个学生创业中心等;至2012年,努力做好汕尾职院转制工作,培养面向粤东特别是本地区基础教育所需的小学和初中师资,同时,开设水产、旅游等非师范类专业,培养服务于汕尾市农、工、商对口适用的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引进1-2所省级以上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与中等职业教育共同打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应用技能型人才培养区域。
——提升教育“创强”程度。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强镇、教育强县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力争至2015年把我市建设成为教育强市。至2012年,全市有20%的镇(街道)建设成为教育强镇,有1个县(建制县)建设成为教育强县;至2013年,全市有30%的镇(街道)建设成为教育强镇,有2个县(建制县)建成教育强县;至2014年,全市有70%的镇(街道)建设成为教育强镇,有4个县建设成为教育强县。
——实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工程。坚持“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强基层公共教育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形成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平台和体系。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为主要内容,推进教育强镇建设,尽快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等设施基本达标,保障办学条件、师资、管理水平的基本一致,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师资配置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努力缩小城乡学校差距,切实增强基层教育服务水平和质量。保障贫困人口、残疾人群、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一些弱势群体平等接受基本公共教育的权利。
——积极探索教育区域和国际交流合作模式。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扩大结对帮扶对象数量,提高帮扶水平。建立义务教育学生辍学信息通报和协查机制,提高防辍工作效率。依托深汕合作,筹建深汕职教园区。借助与中山、东莞合作,加大中职外送力度。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区域性、国际性教育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友好省市合作平台和侨务渠道,建立较高层次的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对外汉语支教工作,鼓励支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出国进修访问。积极引进外省、外市甚至国外先进的办学模式、课程体系和教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符合规律有特色的中小学德育体系,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至2012年,全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条件明显改善,青少年体能素质和艺术素养明显提高;至2020年,形成大中小学相衔接的完善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并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形成社会育人合力。建立健全联动育人机制,提升育人效果。繁荣优良文化,净化育人环境。同时,按省要求,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4、明确我市贯彻实施《纲要》的重点工程
——推进“园区工程”。全市建设四大教育园区。市区创办市直教育园区,集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高职院校和1个实训中心的教育园区,力争打造成全省有影响力的教育园区(基地)。规划并筹建海丰教育园区、陆丰教育园区。加快并完善陆河教育园区建设。
——推进“三名工程”,即:名校工程、名校长工程和名教师工程。积极打造“名校工程”,培养本地优质高中,引导并支持外市、外省乃至国外名校入汕办学,特别是引进省级以上示范性公办高中学校和职业院校,打造汕尾教育品牌。引导和促进华师附中汕尾学校和陆河外国语学校尽快成为区域性名校,加快推进陕西师大海丰附属学校和北师大珠海分校粤东附属学校建设。实施名校长、名教师“1212”工程,即培养或引进10名名校长,挑选200名年轻校长或副校长;引进100名名教师,培养2000名名教师或骨干教师。
——继续推进“教育砍尾工程”。重点是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降低义务教育辍学率、消除“大班额”教学现象和发展壮大职业教育。继续创新机制,落实乡镇(街道)、村委(居委)和学校责任,拓宽招生渠道,充分挖掘生源,全力做好高中招生和义务教育防流控辍工作,实施标准班额工程,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工程。至2015年,教育各项指标进入全省排名18位或以上;至2020年,教育各项指标告别后五位,实现进位跨区。
三、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
1、推进多元化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
深化各级各类教育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凡是有利于教育事业发展,有利于解决政府投入不足,有利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有利于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的形式,都可以大胆探索,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要积极创新,加快探索公办名校办民校、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兼并重组、产权与经营权分离等模式,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支持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坚持学前教育公民办并举,构建灵活的办学模式。其中0-3周岁幼儿教育以镇为主,以镇、村婚育学校为载体,探索幼儿早期教育新模式;3-6周岁幼儿教育以县(市、区)统筹,纳入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可实行建、办分离,探索县、镇共管,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体制机制。尽快制定和落实发展规划,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也要优先用于改扩建幼儿园;规范、建好、用好和管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立和完善县、镇、村三级学前教育服务网站,确保全市适龄儿童“有园上”、“上得起”。
改革义务教育办学模式。坚决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构建以公办为主、民办为补充、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规范化均衡发展新模式。鼓励并支持以镇域为单位,组建“教育集团”,统一调配师资,统一开展教研,以强带弱,结对帮扶,捆绑发展,协同进步,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并支持以镇域为单位,推行“学区制”改革,合并优质镇直初中和镇办中心校,实行中心学校管理体制,合理调配教师,实现学区内教师无校籍管理;探索“一校制”改革,以强校兼并弱校,推行“一个法人代表,两个办学实体,财务统一管理,教师交流使用,资源共同分享,整体均衡发展”的管理模式;推行“联校制”改革,将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互联互动,优势互补,合作共建,扩大优质资源,逐步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政府要起主导作用,但经费投入上可通过创新机制,争取新增的学位以民办为主,品牌带动,把资金重点放在中职教育。中职教育采取多种形式,与企业、社会力量合作办学,形成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鼓励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行业集团或教育投资公司,做大做强职业教育,促进校企合作,加强深汕合作,积极探索统筹教育资源、开展区域合作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努力为构建广东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作出贡献。
2、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改革政府管理教育的方式。综合运用立法、规划、拨款、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维护教育教学秩序,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教育质量和效益提高。
继续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学前教育以县(市、区)统筹为主,县、镇共管的体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以县(市、区)为主,镇、村参与。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意见》(汕府办〔2010〕39号),明确镇、村教育工作职责。
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职业教育以市统筹为主,市、县(市、区)共同推进,促进职业教育与当地经济产业发展需求相一致。
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市、县(市、区)、镇、村,要借助媒体力量和信息化手段,构建大教育体系,力争为文化强市建设作出新贡献。
创新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机制。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维稳工作的意见》(汕委办〔2010〕19号),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3、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创新优秀校长、教师培养机制。实施名校长名教师“1212”计划,培养或引进优秀人才,优化校长和教师队伍。从2010年开始,借助高校资源,通过合作培养模式,每年培养或引进1名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名校长,至2020年共10名;通过统一考试、考核、培训方式,至2020年选拔200名年轻校长或副校长;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每年公开引进10名名师,至2020年共100名;通过传、帮、带方式,至2020年共培养2000名名教师或骨干教师。
创新小学师资培养机制。完善优惠政策,吸引优质生源报读师范类院校。建立农村教师定向培养机制。
探索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引进、培养机制。制订相关政策,鼓励职校教师按计划进入相关企业挂职锻炼,鼓励企业技术人员按计划到职校任课。积极探索在全省范围内聘请企业技术人员担任职业教育教师的机制,在保障其原有收入的前提下给予一定津贴待遇。
加强督导工作,促进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权威性,探索建立一支专兼职并存的高素质教育督导评估队伍。
探索建立一支汕尾市教育发展咨询专家队伍、教学科研质量咨询专家队伍,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
4、建立实施教育“创强”体制
建设教育强市,是我市“十二五”教育发展重点工作之一。教育“创强”工作,教育强镇是基础,然后依次为教育强县、教育强市。因此,各县(市、区)要一步到位抓好全县的规划,明确责任,落实以镇为主的机制,充分利用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资金机会,抓好教育强镇建设。
5、完善各级教育助学制度和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建立以财政资助为主、个人及社会团体助学方式并存的扶贫助学体系,推进“防流控辍”与入学工作。各县(市、区)、镇、学校要建立扶贫助学制度。同时,建立新型中小学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学生社会保险制度。
6.创新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新模式
充分发挥我市中小学德育实践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经常性地开展历史、传统、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建立健全联动育人机制,创新家、校、社区联系方式,办好家长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相互协作,不断净化育人环境,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指导学生做好人生规划,积极探索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的方式方法,建立符合规律有汕尾特色的中小学德育体系和心理健康教育模式。
四、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我市教育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
1、提升编制和人力资源保障水平,确保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保数量。各级编制部门加强教师编制的计划性,严格按省核定的教师编制标准,提前一个年度下达教师编制,在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配齐配足教师编制。
保结构。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科设置需要,建立薄弱学科教师补充机制,特别是补充农村及边远地区学校英语、体育、美术、音乐和计算机等专任教师。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调剂制度,推行城乡教师轮动,优化师资的年龄搭配和性别搭配。
保清风正气。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优良传统,努力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建立岗位竞聘、绩效激励等一系列良好的用人机制和制度,爱护人才,关心人才,吸引并留住人才。广大教师不断加强师德建设,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加强师风建设,淡泊名利,自尊自律,更新观念,创新方法,以生为本,因材施教。加强师能建设,崇尚科学,终身学习,踊跃实践,敢于创新,争当排头兵和创新人才。
保培养质量。建立农村教师定向培养机制,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农村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学位资助计划,为农村教师提升学历水平创造良好条件。加强与师范院校沟通,立足市情,确保毕业生适应汕尾教育发展的需要。严格教师准入制度,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类行业资格和职称资格的培训考试。
保培训质量。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机制,形成全员培训以远程为主、骨干培训以面授为主、个性化培训以校本为主的培训体系。设立汕尾市教育培训和研究机构,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和各县(市、区)培训中心主导、各学校全员参与的培训网络,大规模、低成本、高效益培训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探索建立“双师型”教师培训新机制,建立一支专职或兼职共存的职业教育教师。以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实行对口培训;以职业教育院校为依托,建立校内“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自学为主,培训为辅,以赛促建,以优带新;以企业实训基地为依托,实施校企“双向挂职”,鼓励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习,聘请企业技术人员为兼职教师。扩大师范生实习支教、转换农村教师培训规模,加快促进农村教师队伍提高素质。健全县域内公办中小学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制度,积极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完善城镇、发达地区优质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农村、欠发达地区薄弱学校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保地位待遇。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建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实行教师住房优惠政策。健全教师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制度,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基础教育工作。参照事业单位人员为民办学校教师办理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2、提升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确保教育运转和发展
建立健全教育公共财政投入稳步增长机制。按照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要求,切实保证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确保做到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并逐年提高,并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至2020年,各级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总支出比例达到25%以上。同时,县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效力,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力度。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按受益者付费原则规范有序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完善教育税收政策,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加大教育投入,逐步探索金融支持教育发展新模式。在风险可控范围内,继续充分利用金融资金发展教育。鼓励依法设立教育基金会,鼓励海内外各界捐资助学助教、奖学奖教。市、县两级政府重点支持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程、职业教育发展壮大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等。积极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建立防止产生新的教育债务长效机制,重视防范和化解其他公办学校债务问题。
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特别要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教师进修培训机构建设投入,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教师进修培训,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各项政策,确保教师常规培训。
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足额落实教育各项配套资金。按省、市核定标准及经费分担比例,足额落实、配套义务教育学生公用经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等资金。
完善学校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审计监督机制。要加强学校财会制度建设,合理划分各项支出比例,建立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加大教育经费审计力度,提高经费分配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3、提升教育发展规划、用地、建设的保障水平,确保新扩建学校速度和质量
进一步明确县级政府的责任主体,狠抓教育发展规划、用地、建设等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抓好今年修编的契机,科学做好用地规划,把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校舍新建与扩建、高中校舍建设等尽快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教育项目建设用地也应尽快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教育发展所必需的用地要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并确保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对民办学校用地按政策的有关规定给予支持;要建立征地现场办公制度,确保征地进度;要建立建设项目报批“绿色通道”和限时办结制,提供“一站式”服务,凡材料完备、符合规定的,审批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报批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要制订并落实建设规费减免政策,节约建校成本。鼓励各地创新学校建设管理模式和融资方式,努力提高基建速度。
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主体,密切合作,通力配合,狠抓资金投入、教育用地规划、学校选址、校园规划以及项目的立项、招投标、预结算和质量监理等各项工作落实。发改部门要做好重点项目的计划、立项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投入、使用与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和预结算等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学校布点专项规划、选址规划和校园规划,并做好施工质量、进度与安全的监督等工作;规划部门要协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校布点专项规划和选址规划,在组织城乡总体规划时,要将学校布点专项规划纳入其中;建设部门要做好建设工程图纸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理、市场准入、工程合同、工程造价、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教育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预审、用地组件报批和使用权确认等工作。
4、提升教育信息化、科研化保障水平,确保实现教育现代化
积极落实省“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一体化工程”的要求,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教育装备现代化建设。推进“网络畅通”工程,升级改造汕尾教育城域网,实现一市六县(市、区)教育网的高速互联互通。推进“校校通”工程,至2015年,力争全市所有中小学全面实现“校校通”;至2020年,力争90%的城市中小学和50%的农村中小学实现“班班通”。推进“数据枢纽”工程,建立市、县、校三级互联互通的汕尾教育数据网络体系。推进“计算机配置”工程,至2015年,力争全市计算机总量达到50000台,计算机网络教室教学人手一机,生机比例达到14︰1;至2020年,力争全市计算机总量达到100000台,生机比例达到7︰1。推进“软件开发与应用”工程,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广信息技术在教学及管理中的应用,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服务水平。推进“资源共建和共享”工程,建立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数据库,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的应用效益。推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工程,逐步实现信息技术在教学教研应用中的常态化,以教学研究和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为依托,夯实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基础。
进一步提高教育科研水平,以科研化带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针对汕尾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研究,适应汕尾教育内涵进位跨区的要求。当前特别要尽快建立市、县、镇三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
5、提升依法治教的保障水平,强化问责,确保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建立基础教育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加强中小学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和校本管理,引导社区、家庭、社会组织和公民有序参与学校办学和管理,促进学校管理与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校务公开。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强化专业教育评估机构的职能,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育评估专家队伍,促进教育评估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探索建立责任分担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把教育优先发展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范围,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依法明晰各级政府发展教育的职责权限及教育、财政、编制、人社、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职能分工,重点对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学校规划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实施问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
6、加强并改善对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水平,明确责任,确保营造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市、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教育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教育的领导,每月召开一次教育专题例会,研究解决工作落实和推进速度等问题。每年召开一次议教会议,集智动员全社会力量,共推教育发展。
进一步明确普及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县、镇共同负担,村积极参与的机制,进一步加快推进“教育砍尾工程”。
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推进工作创新,增强生机活力。持续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为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贯彻实施《纲要》,任务重、要求高,全市各级党政、各相关部门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务实进取的作风,全面推动《纲要》实施,确保我市教育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各地各相关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切实把贯彻《纲要》的实施工作抓紧抓实。同时,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此件发至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含驻汕)各单位〕
主题词:教育改革 纲要 意见
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印发
(共印2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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