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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人选的公示
2024-02-27 10:42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教育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汕尾市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拟推荐人选(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月27日至3月4日。在公示期内,若对拟推荐人选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向汕尾市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3390698、3390663   邮政编码:516600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



       汕尾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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