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汕尾市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拟推荐人选(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月27日至3月4日。在公示期内,若对拟推荐人选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向汕尾市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3390698、3390663 邮政编码:516600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
汕尾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