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考〔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高中教育实际,为认真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优化我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布局,深化育人方式和课程改革,满足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引导普通高中学校科学合理定位,分类分层建设,推动形成普通高中多样化优质特色发展新格局。
二、招生对象
符合《汕尾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及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同时符合招生学校自主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计划
我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在“提前批次”录取,分理工人文类特长生、艺体类特长生、港澳台班等三类招生计划。理工、人文类特长生主要是招收具有人文、数理、科技等方面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学生;艺体类特长生主要是招收具有美术、音乐、体育、舞蹈、传媒等方面特长的学生;港澳台班是招收港澳台户籍的学生。
四、申报程序
各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自身特色、办学定位、基础、条件、优势与业绩,申报自主招生计划。填报《2024年汕尾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申报表》,并报至市教育局基信科(县区属学校需经所属教育局盖章后报送)。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地各学校申报情况和我市实际,加强统筹安排,另文下达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
五、招生程序和办法
(一)艺体类特长生招生
1.招生简章。2024年普通高中艺体类特长生自主招生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自行制定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的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开展招生宣传。
2.考生报名。汕尾市2024年普通高中艺体类特长生招生,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填报相关志愿视同报名参加汕尾市普通高中艺体类招生校际联考(简称“术科校际联考”)或相关面试。
3.考核方式。经批准可招收体育、音乐、美术、舞蹈、书法、表(导)演、播音(主持)等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统一由汕尾市招生考试中心牵头相关学校组织开展汕尾市普通高中艺体类特长生招生校际联考。具体考核要求标准、考试事项等另文通知。
4.志愿填报。报考2024年普通高中艺体类特长生须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报考普通高中艺体类特长生最多可填报三个学校志愿(不设级差分),须为同一术科类型。
5.录取工作。(1)普通高中体育、音乐、美术、舞蹈、书法等特长生的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级差”的原则,根据填报该校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最低分数多人等同的,则一并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术科校际联考成绩组成,计算方式为:考生综合成绩=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60%+考生术科校际联考成绩×(中考总分值÷术科校际联考总分值)×40%。(2)表(导)演、播音(主持)等特长生的录取,按面试合格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最低分数多人等同的,则一并录取。(3)被录取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分,术科校际联考成绩不低于艺体类特长生录取资格线,考生在提前批次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后面招生批次的录取。
6.已录取的艺体类特长生,原则上按照录取的特长生类别就读特长生班。
(二)理工、人文类特长生招生
1.招生简章。2024年普通高中理工、人文类特长生自主招生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自行制定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的招生简章。各招生学校须在本校的招生简章中明确招生类别、项目、计划、报名条件及测试方式、内容、成绩评定、录取规则等;明确自主招生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被录取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能低于当年度该校第一批次普通生(民办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投档分数线;明确班级编排、课程特色、师资力量、培养方向等。各校的招生简章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公布实施。
2.考生报名。意向报考理工、人文类特长生自主招生的考生,须按各招生学校招生简章中明确的报名方式、要求进行报名。各招生学校组织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确定本校理工(人文)类特长生自主招生候选考生名单,并由各招生学校向市教育局报名参加汕尾市普通高中理工、人文类特长生综合能力考核。
3.考核方式。各招生学校理工(人文)类特长生自主招生候选考生名单,由各招生学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组织考核后确定,候选考生数量原则上在该类招生计划1倍以上、3倍以下;进入招生学校理工(人文)类特长生自主招生候选考生名单的考生,须参加汕尾市普通高中理工、人文类特长生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由市教育局组织在全市安排统一时间进行,具体考试有关事项另文通知。
4.志愿填报。报考2024年普通高中理工、人文类特长生须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理工、人文类特长生最多可填报1个学校志愿。
5.录取工作。(1)普通高中理工、人文类特长生根据填报该校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最低分数多人等同的,则一并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组成,计算方式为:考生综合成绩=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5%+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中考总分值÷综合能力考核总分值)×65%。(2)考生在提前批次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后面招生批次的录取。
(三)港澳台班招生
1.考生报名。汕尾市2024年普通高中港澳台班招生,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填报相关志愿视同报名参加面试。
2.考核方式。港澳台班招生由招生学校根据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招生简章组织开展面试工作。
3.志愿填报。报考2024年普通高中港澳台班招生计划,须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具有港澳台户籍的考生方可填报港澳台班志愿,各初中学校要指导考生正确填报,避免误填对考生中考录取造成不利影响。
4.录取工作。(1)港澳台班的录取,按面试合格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最低分数多人等同的,则一并录取。(2)被港澳台班录取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考生在提前批次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后面招生批次的录取。
(四)剩余招生计划处置
学校未完成的提前批招生计划纳入第一批普通生招生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批准具有开设自主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应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好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
(二)严明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转类别;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违背学生意愿擅自替学生(家长)代填志愿或篡改志愿,一旦有学生或家长投诉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三)完善培养机制。招生学校要严格管理,不断提高培养水平,加强对特长生、特色班学生的跟踪培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以及扰乱招生工作秩序、影响教育教学的行为。对违反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九个严禁”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扣减招生计划等处罚。
附件:2024年汕尾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申报表
汕尾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2024年汕尾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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