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汕尾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汕尾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中职教师职称高、中、初级评审或认定,现予公示。
若对拟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1日至2024年7月26日。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受理部门: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3390663、3390698
联系地址:汕尾市红海中路市教育局402室
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1.2023年度汕尾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2.2023年度汕尾市市直(含红海湾、华侨)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
3.2023年度汕尾市中职教师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
汕尾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