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及其所在学校审核、汕尾市职业教育“双师型”认定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和集中评议等程序,现对认定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止。
公示期间若对认定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自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否则视为无效,一律不予受理。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地 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汕尾市教育局402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660-3390663
附 件:2024年汕尾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汕尾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