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二次预警的通知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二次预警的通知
汕教〔2012〕11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二次预警的通知》(粤教后勤函〔2012〕2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粤教后勤函〔2012〕28号下载附件!
汕尾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